1. 压力容器类别错误,主要未按多腔容器划类原则进行。 例如:有一符合监察条件的反应釜,内筒最高工作压力为0.052MPa(400mmHg),最高工作温度:120℃,介质:易燃、易爆、中度危害。夹套:最高工作压力为0.6MPa (表压),最高工作温度165℃,介质:饱和水蒸汽。定出容器类别:一类。内筒实际上不成类别,只需按夹套来确定类别。
2. 由于类别的错误,带来一系列的错误,如:无损检测的比例、焊接接头系数等错误。
3. 技术特性表中主要受压元件材质缺少或者是少装量系数、操作容积等数据。
4. 内筒与夹套焊接,异种金属(如碳钢与不锈钢焊接)未采用高铬镍焊条,仅采用普通 不锈钢焊条,如:A102。二、三压力容器不要用酸性焊条和酸性焊剂。
5. 技术要求中锻件级别不正确,出现Ⅰ级锻件。
6. 立式反应釜水压试验时,注明是卧试,应为立试。
7. 水压试验时,内筒为不锈钢材料未在技术要求中说明控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超过 25mg/l
8. 技术要求中关于搅拌试运转未按照HG/T20569-1994执行。
9. 水压试验时,轴封处泄漏量的数据不正确。
10. 内筒介质为易燃、易爆特性,轴封形式采用填料密封,未采用机械密封。
11. 设备法兰的公称压力等级错误,密封面形式错误。
12. 设备法兰的紧固件选用错误。(螺栓、螺母、垫片)
13. 管法兰的公称压力等级错误,密封面形式错误。
14. 管法兰的紧固件选用错误。(螺栓、螺母、垫片)
15. 技术要求中缺少设备法兰与内筒焊接C缝的无损检测要求。
16. 技术要求中设备法兰与内筒焊接C缝的无损检测方法不正确,如奥氏体焊缝采用MT,应该为PT。
17. 介质为易燃、易爆的,未注明防爆电机和设备静电接地的要求。
18. 夹套上端缺少直径不小于10mm的排气口。
19. 管口方位图上少定位尺寸或定位角度。
20. 夹套与内筒焊接节点图标注不全面,扳边圆弧太小。
21. 缺少非径向焊接节点图。
22. 不等厚对接焊接节点图削边长度不够,CS、LAN为1:3;SS为1:4或1:5。
23. 温度计接管的长度太短,插不到液面以下。
24. 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的试压步骤不正确。
25. 悬臂轴应注明轴端到底封头的距离。
26. 带保温层的立式反应釜耳座选了A型,未采用B型。
27. 夹套进蒸汽口未设置防冲扳。
28. 导流板设置结构不合理,导致制造困难。
29. 底部接管不合理,开挡太小。
30. 技术要求中不锈钢钢板未注明应按压力容器用钢板交货。
31. 视镜在管口方位图上位置有误,应错开一个角度,不能在一直线上。
32. 管口在同一圆周上分布得太多了,强度削弱太多
33. 单垮轴的反应釜结构不合理,未设置人孔。